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会员3466:好评
客栈环境挺好的,房东也很热情~
会员3057:好评
总体感觉还不错,老板娘是一四五十岁大妈,为人特别热情,超好的
会员1581:好评
找客栈确实花费了不少功夫,找到后结果门是锁着的,敲了老半天也没敲开,打电话也没人接,以为关门了....正打算订其他客栈的时候,老板大姐及时回过了电话才得以入住。除此之外其他都挺满意。大姐挺好的一人,挺实在挺爱笑,走的时候还把我们送到忠义市场公交站。